2章 26节 注1    1得胜的,又守住2我的工作到底的,我要赐给他3权柄制伏列国;
  这里的得胜,是指胜过罗马天主教。
2章 26节 注2    1得胜的,又守住2我的工作到底的,我要赐给他3权柄制伏列国;
  “我的工作”指主所已经成就并正在作的事,与背道的召会在撒但影响下的工作相对。
2章 26节 注3    1得胜的,又守住2我的工作到底的,我要赐给他3权柄制伏列国;
  这是给得胜者在千年国里与基督一同辖管列国的奖赏。(二十46。)主这应许有力的含示,那些不答应祂呼召,胜过堕落基督教的人,不能有分于千年国的掌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