启 20章 6节 注1 1在头一次复活有分的2有福了,圣别了,3第二次的死在他们身上没有权柄;他们还要作神和基督的4祭司,并要与基督一同作王5一千年。 |
有分于头一次复活之结果的,不仅是复活的得胜者,如十二5的男孩子和十五2的晚期殉道者,也包括活着被提的得胜者,如十四1~5初熟的果子。 | 启 20章 6节 注2 1在头一次复活有分的2有福了,圣别了,3第二次的死在他们身上没有权柄;他们还要作神和基督的4祭司,并要与基督一同作王5一千年。 |
或,快乐了。承受神在地上显出的国,并在其中同基督为王,乃是最高的福乐。 | 启 20章 6节 注3 1在头一次复活有分的2有福了,圣别了,3第二次的死在他们身上没有权柄;他们还要作神和基督的4祭司,并要与基督一同作王5一千年。 |
见二11注2。 | 启 20章 6节 注4 1在头一次复活有分的2有福了,圣别了,3第二次的死在他们身上没有权柄;他们还要作神和基督的4祭司,并要与基督一同作王5一千年。 |
在千年国里,得胜者一面要作祭司,亲近神和基督,一面又要作君王,与基督一同作王辖管列国。(二26~27,十二5。)他们作祭司,是叫神和基督享受他们的事奉而满足;他们作君王,是为神掌权,代表神牧养人,叫人得着享受和满足;这就是所给他们的赏赐。今世失败的信徒要失去这赏赐;但他们在千年国里受主对付之后,要在新天新地里有分于这赏赐的福分,就是事奉神,并代表神执掌王权,直到永远。(二二3,5。) | 启 20章 6节 注5 1在头一次复活有分的2有福了,圣别了,3第二次的死在他们身上没有权柄;他们还要作神和基督的4祭司,并要与基督一同作王5一千年。 |
有些权威古卷作,那一千年(有指定冠词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