约壹 3章 5节 注1    你们晓得祂曾显现,为要1除去2罪;在3祂里面并没有罪。
  本节的除去,原文与约一29者同。那里基督是神的羔羊,除去那藉着亚当入了世界(罗五12)之世人的罪(单数)。这里祂除去众人所犯的罪(复数)。约壹是对付罪的总和,包括罪性与罪行。本章是只对付罪的果子,就是人日常生活中所犯的罪。二者都被基督除去了。
约壹 3章 5节 注2    你们晓得祂曾显现,为要1除去2罪;在3祂里面并没有罪。
  原文,复数。
约壹 3章 5节 注3    你们晓得祂曾显现,为要1除去2罪;在3祂里面并没有罪。
  在那位除去罪(罪性)与诸罪(罪行)者的里面,并没有罪(单数)。因此祂不知罪,(林后五21,)没有犯过罪,(彼前二22,)也没有罪。(来四15。)这使祂有资格除去内住的罪(单数),以及人日常生活中所犯的罪(复数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