帖前 4章 6节 注1    也不要在1这事上2越分,3占他弟兄的便宜;因为关于4这一切的事,5主必报应,就如我们先前告诉过你们,又郑重见证过的。
  指3节所说淫乱的事。
帖前 4章 6节 注2    也不要在1这事上2越分,3占他弟兄的便宜;因为关于4这一切的事,5主必报应,就如我们先前告诉过你们,又郑重见证过的。
  即越过(界限)、过分、违犯、超过。“越分,占他弟兄的便宜,”在此指与弟兄的妻子犯奸淫。
帖前 4章 6节 注3    也不要在1这事上2越分,3占他弟兄的便宜;因为关于4这一切的事,5主必报应,就如我们先前告诉过你们,又郑重见证过的。
  占他弟兄的便宜,或,从他弟兄得利。因此是亏骗他的弟兄。
帖前 4章 6节 注4    也不要在1这事上2越分,3占他弟兄的便宜;因为关于4这一切的事,5主必报应,就如我们先前告诉过你们,又郑重见证过的。
  即越分,占人便宜等事。
帖前 4章 6节 注5    也不要在1这事上2越分,3占他弟兄的便宜;因为关于4这一切的事,5主必报应,就如我们先前告诉过你们,又郑重见证过的。
  主是报应者、惩治者,审判淫乱的和奸淫的,给与制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