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
36章
8节
注1 凡在以色列支派中得了产业的女子,必
1
嫁给自己父亲支派家族的人,好叫以色列人各自承受他祖宗的产业。
主耶稣的母亲马利亚嫁给约瑟,也许就是履行这律例的婚嫁。(见
太一16注1
。)因此,本章里的律例,实际上是神所设立为着基督成为肉体的。全本圣经都启示基督,且是关乎基督直接或间接的记载。(
路二四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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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)三五章的庇护城是基督的豫表,三六章关于产业这问题的定规也与基督有关。基督若没有成为肉体,就不能成为人类的庇护城。因此,实在说来,三五章的庇护城有赖于三六章的律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