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
30章
2节
注1 人若向耶和华许
1
愿,或起誓约束自己,就不可食言,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话行。
向神献供物(二八~二九)是我们的本分,我们的责任;向神许愿乃是我们自愿的。倘若我们只是履行神的要求,我们就还没有达到最高的标准。神要我们除了尽本分和责任,履行祂的要求之外,还要向祂许愿,明确并专特的自愿奉献自己。(
利二七
,
民六
。)我们所许的愿越高,主越能使用我们完成祂的经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