弗
4章
28节
注1 偷窃的不要再
1
偷,倒要
2
劳力,亲手作
3
正经事,好有所
2
分给需要的人。
在一卷这么高超启示的书信里,使徒仍然摸到诸如偷窃、怒气等低层、实行上的事。
弗
4章
28节
注2 偷窃的不要再
1
偷,倒要
2
劳力,亲手作
3
正经事,好有所
2
分给需要的人。
偷窃主要的是由于懒惰和贪心。因此,使徒嘱咐那偷窃的不要懒惰,倒要劳力;也不要贪心,倒要将所得的分给人。
弗
4章
28节
注3 偷窃的不要再
1
偷,倒要
2
劳力,亲手作
3
正经事,好有所
2
分给需要的人。
或,善良的事。见
多三8
与
注4
,
14
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