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 4章 5节 注1 要1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,好叫我们得着2儿子的名分。 |
神的选民被律法圈住,受其监护;(三23;)基督生在这律法以下,要把他们从这律法的监护下赎出来,使他们得着儿子的名分,成为神的儿子。因此,他们不该回到律法的监护下,受其奴役,如加拉太人受诱惑所作的;乃该留在神儿子的名分里,在基督里享受那灵生命的供应。 | 加 4章 5节 注2 要1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,好叫我们得着2儿子的名分。 |
基督的救赎是将我们带进神儿子的名分里,使我们能享受神的生命。神的经纶不是使我们成为守律法的人,遵从律法的诫命和规条,这律法只是为暂时的目的所颁赐的。神的经纶乃是使我们成为神的儿子,承受神应许的福,这应许是为神永远的定旨所赐给的。神永远的定旨乃是要得着许多儿子,作祂团体的彰显。(来二10,罗八19。)因此,神豫定我们得儿子的名分,(弗一5,)又重生我们成为祂的儿子。(约一12~13。)我们该留在神儿子的名分里,好成为祂的后嗣,承受祂为永远的彰显所计划的一切;我们不该宝贝律法,而岔到犹太教去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