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
2章
18节
注1 因为我所
1
拆毁的,若
2
再建造,就证明自己是个有过犯的人。
意即看作亏损,看作粪土。(
腓三7~8
。)这里指彼得前曾放弃犹太教那不同外邦人吃饭的惯例。
加
2章
18节
注2 因为我所
1
拆毁的,若
2
再建造,就证明自己是个有过犯的人。
即再回到犹太教。这是指彼得回去遵守犹太教那不同外邦人吃饭的规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