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前 9章 21节 注1    向律法之外的人,我就作律法之外的人,(对神,我不是1在律法之外,反而对基督,我是2在律法之内,)为要得律法之外的人。
  即在律法范围、界限之外,因此是没有律法。
林前 9章 21节 注2    向律法之外的人,我就作律法之外的人,(对神,我不是1在律法之外,反而对基督,我是2在律法之内,)为要得律法之外的人。
  即在律法范围、界限之内,因此是服于律法。保罗是以基督为生命,凭基督活着。这活在他里面作生命的基督,带有生命的律,也就是生命的律,(罗八2,)管治他,规律他,使他对基督是正当的,合法的,正直的,适当的,所以是在一个更高更好的律法之内,服于这生命的律法。因此,他对神也不是在律法之外,而没有律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