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 3章 22节 注1 就是神的义,藉着1信耶稣基督,归与一切信的人,并没有分别。 |
直译,耶稣基督的信,或,在耶稣基督里的信。指耶稣基督的信在我们里面,成了我们相信祂的信,如在26,加二16、20,三22,弗三12,腓三9等处。 信是有标的的,也是出于它的标的的。这标的就是神成为肉体的耶稣。人听见祂,认识祂,欣赏祂,宝贵祂,祂就在人里面生发出信,叫人信祂,这样祂就成了人里面对祂的信。因此,这信成为在祂里面的信,也是属于祂的信。 在神新约的经纶里,神要人信祂这神成为肉体的耶稣。人若不这样信祂,就是在神面前犯了惟一的罪;(约十六9;)人若这样信祂,就是在神面前有了极尽的义,神也就把这信算为他的义。同时,这信也把它的标的,就是神成为人的这一位,带到信祂的人里面。祂乃是神的义,神就把祂赐给祂所住在里面的人,作他的义。(耶二三6。)这一切都是本于,也都是在于这在祂里面,属于祂的信。(参来十二2。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