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 13章 1节 注1 在上有权柄的,1人人都当2服从,因为没有权柄不是3从神来的,凡掌权的都是神所4设立的。 |
直译,每魂。 | 罗 13章 1节 注2 在上有权柄的,1人人都当2服从,因为没有权柄不是3从神来的,凡掌权的都是神所4设立的。 |
十二2所说的变化,也管治本章所教导的基督徒生活。人天然的性格是背叛的,但变化的性格是服从的。服从权柄,需要从生命长大而来的变化。 | 罗 13章 1节 注3 在上有权柄的,1人人都当2服从,因为没有权柄不是3从神来的,凡掌权的都是神所4设立的。 |
直译,凭着神的。人堕落后,神授权给人,作祂管治人的代表权柄。(创九6。)服从这权柄,就是承认神的权柄,尊重祂对人的管治。保罗这里的话含示,甚至该撒所设立的官长,他也承认是神所设立,作祂的代表权柄。 | 罗 13章 1节 注4 在上有权柄的,1人人都当2服从,因为没有权柄不是3从神来的,凡掌权的都是神所4设立的。 |
神设立权柄管治人,是要维持人群中的和平与平安,好让祂有时间和机会,传扬福音,拯救罪人,建造召会,以扩展祂的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