徒
22章
5节
注1 这是大祭司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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众长老都可以给我作见证的。我又从他们领了给弟兄们的文书,往大马色去,要把在那里走这道路的人捆绑起来,带到耶路撒冷受刑。
指(议会的)长老、长老职分,因此指议会。见
太五22注7
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