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
14章
26节
注1
1
人到我这里来,若不恨自己的父亲、母亲、妻子、儿女、弟兄、姊妹,甚至自己的魂生命,就不能作我的门徒。
在
26~33
节,主向与祂同行的群众,(
25
,)揭示跟从祂的代价。接受救恩就是得救;(
十三23
;)跟从主就是享受祂作神救恩的福分。这需要我们舍弃一切,甚至我们的生命,并背起我们自己的十字架。(
26~27
,
33
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