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
5章
1节
注1 若有人听见叫人发誓作证的声音,他本是见证人,却
1
不把所看见或知道的说出来,他就
2
犯了罪,要担当他的罪孽。
不把我们所知道的实情见证出来,暴露出我们不是绝对为着神。在这事上失败,乃是不诚实、不忠信,不像我们的神那样信实、诚实。本节实际上是对付说谎;说谎与谎言之父撒但(
约八44
)有关。
利
5章
1节
注2 若有人听见叫人发誓作证的声音,他本是见证人,却
1
不把所看见或知道的说出来,他就
2
犯了罪,要担当他的罪孽。
见
四3注4
一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