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
3章
2节
注1 他要
1
按手在供物的头上,宰于
2
会幕门口;亚伦子孙作祭司的,要把
3
血洒在坛的四边。
见
一4注1
。
8
、
13
节者同。
利
3章
2节
注2 他要
1
按手在供物的头上,宰于
2
会幕门口;亚伦子孙作祭司的,要把
3
血洒在坛的四边。
见
一3注3
。
利
3章
2节
注3 他要
1
按手在供物的头上,宰于
2
会幕门口;亚伦子孙作祭司的,要把
3
血洒在坛的四边。
把平安祭的血洒在坛的四边,(
2
,
8
,
13
,)就是献祭者站立之处,指明血是为着使献祭者的良心有平安,使他确信他的罪已经洗净了。(
来九14下
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