亚
2章
13节
注1 凡有血肉的,都当在耶和华面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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静默无声!因为祂兴起,从祂圣别的居所出来了。
在荣耀归回耶路撒冷之前,耶和华是安静的;但在荣耀显出之后,祂从圣别的居所兴起来了。凡有血肉的,包括巴比伦人、波斯人、希腊人和罗马人,都当静默。惟有耶和华有权利说话,惟有祂是决定的因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