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章 6节 注1     1爱我、守我诫命的,我必向他们施慈爱,直到2千代。
  这里题到爱,指明神将祂的律法赐给祂选民的目的,是要他们成为爱祂的人。(申六5太二二35~38可十二28~30。)神领祂的百姓出埃及,又将祂的律法赐给他们,乃是追求祂的百姓,向他们求婚,寻求得着他们的情爱。耶二2三一32,和结十六8指明,在神的山上藉颁赐律法(二四7~8三四27~28)所立的约,乃是婚约,在这约中神将以色列人许配给祂自己。(参林后十一2。)十条诫命,尤其是头五条,是神和祂百姓订婚的条件。律法最高的功用是将神的选民带到与祂成为一,如同妻子与丈夫成为一。(参创二24启二二17。)神和祂的子民要成为一,二者之间就必须有相互的爱。(约十四2123。)圣经中所揭示神与祂子民之间的爱,主要的是像男女之间情深的爱。(耶二2三一3。)当神的子民爱神、花时间在祂的话上与祂交通时,神就将祂的神圣元素注入他们里面,使他们与祂成为一,作祂的配偶,在生命、性情和彰显上,与祂一样。(创二18~25与注。)见十九8注1二段、三段。 

 整本圣经就是神圣的罗曼史,记载神如何追求祂所拣选的人,至终与他们成为婚配。(创二21~24歌一2~4赛五四5六二5耶二2三114三一32结十六8二三5何二719太九15约三29林后十一2弗五25~32启十九7二一29~10二二17。)当我们这些神的子民进入与神相爱的关系,我们就接受祂的生命,正如夏娃接受了亚当的生命一样。(创二21~22。)乃是这个生命使我们与神成为一,祂也与我们成为一。我们不是藉着运用心思和意志来遵守律法,(参罗七18~25,)乃是藉着爱这位作我们丈夫的主,因而有分于祂的生命和性情,与祂成为一,作祂的扩大和彰显。
20章 6节 注2     1爱我、守我诫命的,我必向他们施慈爱,直到2千代。
  一千这数字是指完满。(参诗八四10。)享受神的慈爱到最完满的地步,乃是享受这慈爱直到永永远远。虽然神的忿怒可以数算,(5,)神的慈爱却数不过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