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章 1节 注1    1不从恶人的计谋,不站罪人的道路,不坐亵慢人的座位
  诗篇不是一卷道理或教训的书,乃是一卷神圣启示的书,由敬虔之人关于八件事的发表、情绪、感觉、感想、和经历所组成:(一)神,以及神对付敬虔之人的方式;(二)神的律法,就是带着神圣启示的圣言;(三)神的家,就是殿,以及殿坐落在其上的锡安山,是神在地上居所的中心;(四)神的圣城耶路撒冷,是神家外围的保护;(五)神的圣民以色列人,是神在列国中所爱的选民;(六)以色列人对神的爱,他们与神的交通,他们从神所领受的福分,他们在神对付之下的苦难,以及他们的环境;(七)他们的被掳;(八)他们对所品尝、所享受之耶和华他们神的感谢和赞美。藉着诗人敬虔的发表,基督得以启示,召会是神的家和神的城也得以豫表。

 诗篇是照着两种观念写的:圣别著者的属人观念和神的神圣观念。圣别著者的属人观念是从他们那由神创造的善良天性所产生,由他们圣别族类的传统所形成,由圣别经书的教训所构成,藉他们圣别生活的实行得促进,而从他们圣别的情绪和感想所发表出来的。诗篇里神的神圣观念是神圣的启示,论到三个要项:(一)神永远的经纶,以基督为其中心与普及;(二)基督带着祂的神性、人性、人性生活、包罗万有的死、分赐生命并产生召会的复活、得荣、升天、在荣耀里显现、以及作王直到永远;(三)神的心愿,就是祂的喜悦,乃是在于基督作神的中心与普及,召会作神的丰满以彰显祂,国度为着神永远的行政,以及地的恢复,为着祂在永世里永远的国。在诗篇中,惟有出于神的神圣观念所写的,而非出于诗人属人观念所写的,才可视为神关于祂神圣经纶之神圣启示的一部分。

 照着神圣的观念,诗篇这卷书的中心思想乃是基督(如明言所启示的—路二四44,)与召会作为神的家和为着神国之神的城(如圣殿和耶路撒冷城所豫表的。)在诗篇里,神圣启示的灵、实际和特征,乃是作神永远经纶之中心和普及的基督。为此,基督先是三一神的具体化身,(西二9,)然后是神的家、神的居所(由神的殿所表征—约二19~21,)也是神的国(由耶路撒冷城所表征—路十七21启二二3下,)并且从神的家起,在神的国里,作全地的元首。(但二34~35。)因此,基督在整个宇宙中是一切中的一切。(参弗一23西三11。)这样神圣的启示,与全本圣经里所启示的一样。但诗篇里的神圣启示,有一个特别的点,就是这样高的启示,甚至是神圣启示的最高峰,乃是在古代敬虔圣民情绪的发表里预言出来。所以这样的启示搀杂着他们苦难中的安慰,以及敬虔的修养。这最高神圣启示的总结乃是新耶路撒冷城,作神居所,帐幕,的表号,(启二一1~3,)使经过过程并终极完成的三一神,藉此得以在包罗万有的基督里得着显明与彰显,并且得以在新宇宙的新地上作王,直到永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