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下 19章 10节 注1    你们住在各城里的弟兄,若有争讼的事来到你们这里,或为流血,或为犯1律法、诫命、律例和典章,你们要警戒他们,免得他们在耶和华面前有了罪过,以致祂的忿怒临到你们和你们的弟兄;你们要这样行,就没有罪过了。
  见路一6注4